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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又迎利好——中央财政拟支持多地实施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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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4年起,中央财政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开展了竞争性评审,首批拟支持的15个城市为(按行政区划排序):石家庄、太原、沈阳、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青岛、武汉、东莞、重庆、成都、西安

 

 

具体来看,中央财政按区域对上述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一、入选城市选拔标准

 

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开展典型示范,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城市更新示范工作支持对象是地级及以上城市。2024年,每省(区、市)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首批评选15个示范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倾斜。

示范城市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1、建立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并制定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2、城市财力应满足城市更新投入需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低,不得因开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隐性债务;

3、近年来未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二、资金支持方向

 

示范城市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系统化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建设、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老旧片区更新改造等工作,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具体包括:

1.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对城市燃气、热力、给排水、电力等城市地下管网实施更新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升城市地下管网整体水平。

2.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对污水处理管网按照“厂网一体”的模式进行更新改造,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3.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对生活垃圾分类、综合杆箱、物流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弱项;提升城市绿地服务功能,推进口袋公园建设和绿地开放共享。

4.老旧片区更新改造。对历史文化街区、既有公共建筑、公共空间等进行节能降碳等提升改造,持续改善建筑功能和提升生活环境品质。实施城市功能完善工程,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加快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

此外,示范城市要按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原则,突出本次城市更新的示范重点内容,有针对性的解决制约本城市发展的问题,避免面面俱到、“撒胡椒面”。同时,应与现有政策做好统筹衔接,具体项目上不得重复使用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购税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其他渠道中央财政资金,防止交叉重复。

 

 

三、地方支持政策:

 

各地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关于城市更新的支持措施,例如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办规〔2024〕3号),提出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和组织推进力度。具体包括: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REITs、社会投资人+EPC、更新资源产权人。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中央专项资金、国家政策性资金、“三大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省级贷款贴息、整合资源实行省市(县)联动。

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等土地增值税有关税费支持,“工改工”类的低效产业用地更新项目交易环节的土地增值税等各项税费。

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政府征收收储、产权主体间权属转让、联营入股、自主改造等多种形式分别或者组合运用。支持各地成立符合地方特点和更新需求的专业化更新实施主体,推动开发主体转变为更新地区的长期运营商。对有经营性收益的城市更新项目,鼓励采用特许经营等形式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运用各类基层议事协商载体和平台,以多种形式开展更新方案意见征询,推动更新过程中的利益协调和矛盾化解,保障更新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安徽也发布了《关于支持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创新”实施路径,一是创新市场化实施主体,鼓励成立城市更新实施主体,发挥政府平台作用,通过合资组建项目公司、转让股权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筹融资、还建房筹措、征收补偿、招商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等工作。

二是推广一体化实施模式。推广以设计为龙头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带方案招标+全过程跟踪审计+标后评估”,强化“全过程设计陪伴”,提倡前期策划咨询、融资以及后期的运营主体提前介入,确保各环节有效衔接、深度融合。

融资渠道方面,安徽将眼光落在了社会资本和金融支持。社会资本方面,除了资产证券化(ABS)、投资人+EPC、更新资源产权所属单位或居民外,安徽特别提出:针对对单一地块、项目无法实现资金平衡的情况,发展跨区域平衡、多项目捆绑平衡、近期远期平衡、建设运营平衡等模式,合理搭配,统筹更新片区内资源配置和产出效益

金融支持方面,安徽有特别说明:一是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及民间等社会资本,由各地政府主导、省属企业、属地国有企业牵头发起进行吸纳;二是采用母子基金架构设立城市更新基金;三是鼓励各地依法发行企业债券、争取专项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